(转发)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:2019-01-16 分享到:

瑞教办〔2019〕2号

 

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

关于做好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

结束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教育学区、各级各类学校(幼儿园):

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,现就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本学期结束有关工作安排

1.小学。一至三年级检测由学校自行安排;四至六年级期末考试:1月17日。

2.初中。七、八年级:1月16日-17日;九年级考试自行安排。

3.普高。高一:1月16-18日;高二学考:1月12-14日;高三自行安排。

4.职高。中职学业水平考试:1月15日 。

5.幼儿园。上课结束时间:1月18日(农历十二月十三)。


6.学期结束时间:1月25日(农历十二月二十)。

二、新学期开学时间安排

中小学(幼儿园)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20日(周三,正月十六),学生注册、始业教育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(普高高三注册时间可适当提前)。

三、有关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安全工作。各中小学(幼儿园)要在寒假前通过安全教育课、短信、家长会、告家长书等途径,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烟花爆竹燃放、防电信诈骗、防拐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。同时,要教育学生春节期间不到人员密集场所,避免拥挤踩踏、走丢失等意外发生。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以防火、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安全大检查,重点加强对危化品实验室、微机房、财务室、资料室、配电室、校园施工现场、电网线路、水电气设施等要害部位的检查,及时采取防范措施,确保校产安全。对假期内不使用的楼幢,采取停电、停水后,关好门窗、上锁封闭;确需通电的部位,要将钥匙交予安保人员,以防发生火情等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开门处置。寒假期间,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学校,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。

2.积极落实“减负提质”措施。各中小学(幼儿园)要认真贯彻落实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》(教基〔2018〕26号)及省、温州市有关减负精神,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,小学低段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。要坚持立德树人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以就近、方便、适宜、安全的原则,鼓励学生寒假期间参加科技文化、体育艺术、社会调查、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,发展学生核心素养。寒假前后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总结课程改革实践和课堂教学改革经验,制定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方案,完善管理措施;普通高中学校要总结深化课程改革工作,并研究下一阶段的课改推进工作。各中小学(幼儿园)要继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,在寒假前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部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、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积极引导教师廉洁从教,对有从事有偿补课苗头的教师及时谈话提醒,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违规行为。寒假期间,任何学校、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、借口违规补课或举办各类名目的补习班,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核准的竞赛。

3.全面开展家访和“送温暖”活动。各学区、中小学(幼儿园)要高度重视师生家访工作,切实做细做好,确保覆盖面和质量。要在学期结束之际,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家访,特别要把留守儿童、特困家庭学生、学习困难学生、心理问题突出学生作为家访的重点,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,同时了解学生校外表现,了解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,积极做好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沟通和理解。学校党组织、工会、相关群团组织要及时组织人员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、重病教师及家庭困难教师,向他们送去组织的关怀,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,保证他们过一个愉快和谐的春节。同时,要注意倾听师生意见,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,妥善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

4.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。各中小学(单位)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教育,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未经市教育局批准,不得组织教师公费参观、旅游、疗养等活动。严禁公款请客送礼,违反规定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,并按有关条例惩处,坚决拒绝“节日腐败”。对顶风违纪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“一案双查”,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
5.更加强化自身学习。寒假期间,广大教职员工在过好一个愉快、轻松、祥和的假期的同时,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学习,自选阅读至少1本教育教学类专著,读后撰写读书心得或读书笔记。并安排一定的时间拟订新学期的教学计划,至少准备好一周的新课。在广大教职员工自学的基础上,各中小学(幼儿园)要组织教师,适当开展集中学习、进修、备课等活动。同时,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《小学生时代》《中学生天地》等优秀教育报刊的导读宣传工作,助力“书香校园”建设。

6.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计划。各科室科室要认真做好2018年度工作回顾总结。各学区、中小学(幼儿园)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回顾,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,如实反映2018学年第一学期主要成绩、办学亮点及存在问题;及时制订好2018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及行事历。各学区、直属中小学(幼儿园)工作总结于1月25日前,工作计划及行事历于2月20日前发送到局办公室邮箱:rajyjbgs@126.com联系人:陈孝拉,教育网:677446。

7.认真做好寒假值班工作。各学区、中小学(幼儿园)要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和维稳报勤制度,认真落实值班守卫和夜间巡逻力量,做好值班记录,并随时掌握信访动态。遇有紧急重大情况,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,同时,按规定及时、如实上报。各学区、直属中小学(幼儿园)的值班人员安排表,请于1月25日前发送到邮箱:rajyjbgs@126.com。市教育局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(传真):66802798。

8.切实做好档案整理等其他工作。各科室、教育学区、中小学(幼儿园)要认真做好各类文书归档及财产管理工作。各中小学(幼儿园)要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要求,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。尽早做好校舍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和学校用品的添置,确保下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按计划正常运行。

 

附件瑞教办〔2019〕2号.doc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1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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